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互助,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各地应加强防止返贫监测标准和低保标准等合理衔接,2024年底前实现防止返贫监测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
关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各地应当科学设定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的限定条件,在金融类资产(家庭银行存款、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以及车辆类资产状况方面应当不低于当地低保相应限定条件的1.5倍。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则明确是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的家庭(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确定合理的比例)。各地应当科学设定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财产状况的限定条件。
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具有安徽特色的“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全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
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主动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当地规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的优先认定顺序逐类进行审核,将申请人精准认定为最优先认定类别的低收入人口,确保其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可及性、便捷性。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围绕支出骤增、收入骤减、收入无法持续稳定、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债务负担大幅增加等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民生工作数据,科学设置多维度、全方位的预警指标,为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
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以“大数据 网格化 铁脚板 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政府与社会同发力,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发现低收入人口生活困难但暂时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或经救助后仍然存在一定困难的,要及时联系当地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按规定予以救助。发现低收入人口可能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核查或商请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核查有关情况,对符合终止条件的按规定终止救助。
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各地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按照现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给予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
强化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当月审核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申请对象审核确认的人均月补助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相关程序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一并进行。同时,强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急难社会救助、其他救助帮扶政策以及慈善帮扶政策。
此外还明确要求持续推动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指导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完善运作机制、多方筹集资金、简便高效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及时、自主地对本区域遭遇急难情形困难群众给予急难救助。(记者 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