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电商平台有些热闹。先有拼多多后有抖音,随后传统电商京东、淘宝也加入实施“仅退款”规则的平台电商队列中。近日,湖北消费者借助电商平台“仅退款”新规,既取走货物又领到退款。此消息很快登上热搜,引起公众对“仅退款”新规的关注。(据1月7日央广网报道)
“仅退款”是平台电商面对消费升级采取的提升自身竞争实力的服务措施。各家电商平台“仅退款”规则明确,当消费者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发起退款不退货申请。对于平台内一些好评率较低、存在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存在瑕疵的商家店铺,平台方推行“仅退款”规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直接、更有效率的客户服务,无疑是供给方主动适配需求侧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服务新举措,值得称许。平台电商集体推行“仅退款”新规的初始阶段,应当鼓励脚踩“油门”,还不到“松油门”时候,更不能点“刹车”。显而易见,此项新规在各家传统电商平台的落地实施,将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可否认,“仅退款”规则在一些平台呱呱落地之初,难免磕磕绊绊,可能会出现对平台内一些经营者的“误伤”。依赖大数据对平台内经营者精准画像,处理结果不一定完全符合消费实际,先前的“劣迹”与不良记录不能直接确证本次消费过程存在过错。必须指出的是,头部电商平台本次对客户服务重要内容进行规则改变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让公平规则惠及更多消费者。“仅退款”并非《民法典》合同编的要求,电商平台只要不违反强制性原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共同遵守新规的管理要求,应该是治理“劣币驱逐良币”乱象的一剂“良方”。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惯犯”,“仅退款”的“杀伤效果”更加直接。
当前,正确认知“仅退款”新规尤为重要。“仅退款”不是个别消费者眼中的“唐僧肉”,只是商家的权利让渡,不能鼓励消费者无休止地借助新规过度索取不当利益,否则,既与商家推出新规建构更加优质客户服务体系的初衷相悖,也不符合公平买卖、支付对价的市场原则。消费者应当将“仅退款”新规视为放心消费、大胆购物的依托与底气,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合理合规合法主张维权,拿该拿的,退应退的,“不当得利”坚决不要,以自身理性科学的消费行为积极回应供给端的效率变革。如此一来,两端发力双向奔赴,让经营者合法利益得到保证,让不良商家在“仅退款”良好示范效应影响下,内部挖潜、主动提升、多方共赢,共同营造放心安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随着“仅退款”新规的有序推行,当没有退掉的商品价格、已经退还的金额积累到一定阶段,当“仅退款”打疼了个别商家的时候,口碑差、质量劣、服务滞后的平台内经营者也许就会认真掂量掂量既有的损失,以自身提升及时止损。新规初始,成效显现仍然需要一段时间,还是让“仅退款”的油门再踩一踩吧。(徐文智)